1.
语言实验室的课程由教研室与语言学习中心根据学校及外国语学院的统一安排共同制定,临时的课程安排须事先通知语言学习中心。未经实验室主管领导批准,不得挪作它用。
2.
任课教师和值班教师负责领取与送还钥匙,不得请学生代领,严禁转借和私自配制钥匙。
3.
临时更换和学期中间更换语言实验室,必须事先征得语言实验室主管领导的同意并登记备案。
4.
值班教师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在设备运行期间,教师不得离开语言实验室或请学生代管。
5.
严禁将食物、水、饮料等带入语言实验室,严禁在机位上乱写乱画、随地乱丢垃圾,严禁在语言室内吸烟、接听电话和大声喧哗。
6.
严禁学生上主控台操作,不得使用任何存储工具上传和下载数据,违者管理人员有权没收。
7.
严禁外来人员进入语言实验室,特殊情况需经外语系主管领导批准方可进入。
8.
严禁私自拆卸和安装设备,发现问题和故障时应及时报告。损坏设备,照价赔偿。
9.
实验结束后,教师必须检查设备和清洁,切断电源、关好门窗之后方可离开。
10.
对违反规定者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依据语言学习中心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罚。